□ 吴建华
对于在村庄出生、长大的人来说,他对村庄的感情是复杂的。年少时,很多人都想逃离自己的村庄,甚至越远越好。但真正漂泊异乡后,却又无时无刻不想回到村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要么因工作原因,要么迫于生计,要么为了子女……很多人无法再真正回到村庄生活,但会将村庄作为心灵寄托之所,也许,有一些人注定一辈子离不开自己的村庄。
在笔者看来,将人的精神世界与村庄“深度绑定”,最突出也最成功的要属作家刘亮程,他的成名作《一个人的村庄》被誉为中文写作的垂范之作,成就了作者“乡村哲学家”“自然文学大师”的美名。作家新近出版的散文集《我的孤独在人群中》对村庄进行了进一步的挖掘,写就了一部关于村庄的精神史。他认为,在一个村庄里,能够感知生命和世界的全部意义。刘亮程的叙述是别具一格的,更多是一个人的讲述或者倾诉,正如作家李娟评价:“他站在村庄中心,目不斜视,缓缓写尽一切温暖的踏实的事物。”虽然是一种个人化的陈述,但他对村庄和生命的深刻体悟却引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这也应了那句话:内心丰盈者,独行也如众。
我们大多有这样的人生体验,孩童时的很多记忆是模糊的,但又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在我们的梦境里、回忆里。作者在《我五岁的早晨》一文里写道:“我在五岁的早晨,突然睁开眼睛。仿佛那以前,我的眼睛一直闭着,我在自己不知道的生活里,活到五岁”“我五岁的早晨,看见自己跟着那些四十岁上下的人,去了我不知道的远处。当我回来过我的童年时,村子早已空空荡荡,没有声音。”作者对于村庄的认识和体悟,源于五岁的那一次“记忆觉醒”,五岁或是作者文学梦开始的起点。
在快节奏的时代里,村庄之所以让人向往,主要在于它的宁静、祥和以及与人亲密无间的关系。作者在《我改变的事物》一文中写道:“有时候我会花一晌午工夫,把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土包刨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故地挖一个大坑。我不想让一把好铁锹在我的肩上白白生锈”,但是,作者笔锋一转,“几年后当我再经过这片荒地,就会发现我劳动过的地上有了些变化,以往长在土包上的杂草现在下来了,和平地上的草挤在一起,再显不出谁高谁低。而我挖的那个大坑里,深陷着一窝子墨绿。”此时,作者内心的激动他人是无法体会的——他改变了一小片野草的布局和长势。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他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
村庄之所以能够历经岁月变迁而长久地存在,也有自己的“生存哲学”。在《村庄的劲》一文里,作者写道:“村子里没封顶的房子,可以看出动工前人的雄心,厚实的墙基,宽大的院子,坚固的墙壁,到了顶上却只胡乱搭个草棚,或干脆朝天敞着。”人在干很多事情前都没细想过自己的寿命和力气。有些事情只是属于某一代人,下一辈人有下一辈人的事情。作者写道:“再大的事也不能把全村人牵扯进去,也不能把牲口全部牵扯进去,总之不能把一个村庄的劲全部用完。”在村子里,有些人的劲是留给明年、后年用的,有些人干的事情我们看不清,多少年后我们才有可能知道他在往哪儿用劲。而这些不同力道的劲,能让村庄持久延续下去。
整体看,这本书是作者对于村庄认识的又一次升华,在他的文字世界里,我们看到了村庄的点点滴滴、方方面面,读懂了村庄的细节、秩序和命运。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也开始追寻属于自己的村庄——那一片或在现实里、或在回忆里的精神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