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重点。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州政府将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督查重点,对落实情况定期督查通报。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积极沟通协调,全力以赴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支持,同心协力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各牵头单位。
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3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前,将2023年上半年、2023年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表(附件)的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州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黄慧,联系电话:8231104,邮箱:eszfdc@163.com)。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经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9%。(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省定目标。(牵头单位:州应急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盯“三类对象”,强化收支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常态化监测,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建设,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强化驻村工作,持续开展产业、就业、创业帮扶。深化汉恩对口帮扶、杭恩对口合作和中直省直定点帮扶,实施合作帮扶项目100个。(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教育局、州医保局、州卫健委、州住建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树立大食物观,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粮食种植面积不少于562万亩、产量不少于147万吨。提高“菜篮子”保供水平,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1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出栏生猪430万头,年屠宰能力突破220万头。建成高标准农田44.23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5%。〔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畜牧中心、州发改委(州粮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大力推行茶叶、烟叶、水稻、蔬菜、肉牛等农产品保险。(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恩施银保监分局、州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烟草专卖局、州畜牧中心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完成油茶新造和低改7.47万亩。(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茶烟菜药果畜粮蜂”八大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新增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继续支持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力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创建成功。新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30个。(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烟草专卖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文旅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畜牧中心、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高标准办好硒博会和硒科技创新发展大会。(牵头单位:州硒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培育壮大农产品贸易企业,加强重点城市专柜专店布局和专场推介,更大力度推动恩施产品入汉入杭入京。(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新启动100个乡村振兴重点村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开展农村“蜘蛛网”、标识标牌等专项整治,建改农村户厕5400户,推进10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40个村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生态环境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100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建立农房设计图、施工图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人才、技能人才、职业农民培育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建设。(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九、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全面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保险保单抵押贷款融资。(牵头单位: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畜牧中心、州烟草专卖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扩大清洁能源产能,页岩气探明储量力争达到500亿方、年产气量达到1.5亿方。做好建南—恩施页岩气输送管道建设前期工作,实现页岩气就地消纳利用。力争大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淋溪河水电站开工,新增清洁能源装机10万千瓦。(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经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国投集团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二、提升富硒产业层次,加快硒蛋白产业化进程,推进堇叶碎米荠产业化,支持德源科技、硒谷科技、中硒集团等企业开发硒精深加工产品。(牵头单位:州硒资源中心;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高新区管委会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三、增强生物医药产业实力,支持一正、时珍堂等企业发展,推进事丰医疗、人福药业、劲牌持正堂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壮大绿色新兴产业规模,推进“中棵烟 高油分”烟叶定制化生产,支持和诺生物、腾升香料、立讯电子科技等项目投产达效。推动皇恩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加快中能建装配式建材、华新绿色建材项目建设。支持立讯精密、达翔技术、恒讯科技、华芯科技等企业发展壮大。培育龙头企业。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要素保障,推进“新进规、小进规”,实施“骨干企业壮大、税源企业培育”工程,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0家、产值过亿元企业10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8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家。实施工业技改项目200个,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分别增长12%、15%。力争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州烟草专卖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州地方金融局、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园区建设。加快恩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月亮湾生物医药产业园、硒谷食品产业园、华新绿色建材生态产业园建设,建成25万方标准厂房,储备“标准地”1000亩,新入园企业35家、新投产10家。持续推进国家高新区创建。(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国投集团、州高新投公司、州经信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科技局、恩施市人民政府等)
二十六、推动县市园区达标、升级、扩容、提质、增效,支持各县市建设各具特色的成熟园区。(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优化空间布局。按照“一核一副五组团”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州城镇化体系。按照特色型区域中心城市定位,加快建设恩高宣一体化发展的强州城。支持利川市建设州域副中心城市。推进建始县城—高坪镇、巴东县城—野三关镇、咸丰县城—唐崖镇、来凤县城—百福司镇、鹤峰县城—走马镇等5个城镇组团发展。支持白杨坪、谋道、花坪、绿葱坡、沙道沟、忠堡、大河、燕子等重点镇发展。(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建设中等城市。大力提升州城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人口和产业向州城集聚。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实施老城区改造,建设有滋有味施州古城。加快金凤大道、龙凤大道、枫香大道、高旗大道、209国道绕城线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大力建设城市绿道。实施清江、龙洞河综合治理,实现景城一体。深入推进“三年创卫、十年创文”,继续扎实开展“十大行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初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牵头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经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委宣传部、州卫健委、高新区管委会等)
二十九、编制高铁新区、临空经济区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
三十、全面启动青树林、小龙潭片区建设。(牵头单位:州国投集团、恩施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
三十一、再建设20家城市书房,加快州文化中心文旅综合体、科技馆、青少年宫、非遗馆等建设。(牵头单位:恩施市人民政府、州文旅局;责任单位:州国投集团、州科协、州科技局、团州委等)
三十二、完善县市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适度建设新区和新组团。(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三、加强建筑风貌管控,严格落实县城住宅“限高令”。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完成城市体检评估,推进286个老旧小区改造,实施17个燃气及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四、强力推进燃气经营企业整合。(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五、启动利川纳水溪、咸丰石家沟、鹤峰洞长湾等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推进利川市、来凤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州水利湖泊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力度引导农民进城落户。(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州地方金融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七、完善社区功能,推动10个社区建成完整社区。(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经信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邮政管理局、州残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八、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5g和“双千兆”网络布局,新建5g宏基站2000个以上,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超过70%,千兆宽带用户达到20万户。(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铁塔恩施分公司、电信恩施分公司、移动恩施分公司、联通恩施分公司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十九、推进充换电网络、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谋划硒、茶、旅游等重点产业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州经信局、州硒资源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责任单位:州政务局、州发改委、州大数据中心、州国投集团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一、发展数字经济。制定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恩施卷烟厂智慧园区、长源电力5g能源专网、一正药业智慧车间等10个产业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建设彭家寨、蝶舞清江、恩施大峡谷等3个数字文旅示范景区。新增“上云”企业100家、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8家。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州经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大数据中心、州烟草专卖局、州文旅局、州国投集团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二、大力发展农村直播电商,培育乡特、鑫硒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供销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三、建设“数智恩施”。推进“一网统管”,加快建设“城市大脑”,建成数字政府底座和运营中心,推进恩施州全域视联网建设,拓展“全城一个停车场”应用。深化“一网通办”,完善“惠民利企一点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动12345与110平台高效联动,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完善“一网协同”,升级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提升“掌上办公”便利度。(牵头单位:州政务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国投集团、州经信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大数据中心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四、做强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创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开展特色旅游资源普查,高标准开发建设新景区。启动溇水河“山水世界”、双龙湖旅游度假区建设。推进恩施大峡谷、腾龙洞、神农溪、女儿城、坪坝营等景区提档升级,丰富沉浸式产品供给,促进观光游向体验游转型。支持彭家寨、鹿院坪、野三关森林花海景区创建4a级景区,支持建始、巴东、宣恩、咸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培育高端康养业态,发展一批甲级标准高端民宿。推动体旅深度融合,促进户外运动产业和精品赛事协同发展,谋划建设一批高品质露营、天然游泳场等户外项目。精心筹办全国避暑旅游产业峰会、全省首届户外运动大会。加大恩施旅游形象策划宣传推介力度,打造恩施女儿会等节会品牌。积极推动“宜恩神”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全年接待游客75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50亿元。(牵头单位:州文旅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水利湖泊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国投集团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五、扎实做好“恩施大峡谷—腾龙洞”世界地质公园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六、支持住房、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新改建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加大恩施美食文化输出力度,推动莼菜、葛仙米、高山芸豆、民族传统小吃等小规模特色产品通过餐饮渠道拓展城市消费市场。新增限上商贸单位20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45家。(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经信局、州文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七、注重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发展养老、育幼、护理、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夜生活消费街区建设,打造恩施不夜城、巴东夜游长江等夜间消费场景。(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文旅局、州地方金融局、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八、完善流通体系。建成恩施传化物流公路港一期,支持巴东江北物流园等县市物流园区建设。拓展优化国际国内航线,推动一类航空口岸正式开放。开拓东盟成员国、“一带一路”等国际市场。建成2个县市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恩施机场公司、恩施海关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十九、加快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实现“快递进村”全覆盖,提升供销合作社物资保供、市场销售、出口创汇等能力。(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供销社;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发改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继续大力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和中省预算内投资。(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一、加快恩施机场迁建、利云高速、三峡翻坝高速西延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建恩北、鹤峰东高速建设进度,建成宣咸高速。(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二、加快建设g351、g242、s462、s466等国省道。实施县乡道畅通、通村路升级、通组路补短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三、开工建设大龙潭110千伏、建成恩施东—朝阳500千伏和鹤峰220千伏、巴东黄土坡110千伏等输变电工程。(牵头单位:国网恩施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四、推进建始高坪、巴东水流坪、来凤老峡、鹤峰走马等节水灌溉项目,加快咸丰黑山等6座水源水库建设。(牵头单位:州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五、抢抓政策窗口期,谋划争取一批城市更新、流域治理、节水灌溉、生态环保、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水利湖泊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六、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行以资源、市场、投资换项目,加强领导带头招商、战队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推行完善产业生态招商、产业链配套项目招商、以成熟规划设计方案招商、国有平台合作项目招商等,提升招商精准度和成功率。全年新签约、新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分别达到460个、230个以上,实现外商直接投资2000万美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招商局);责任单位:各州直招商战队、各州直驻外招商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七、平台企业迈上新台阶。做优做强国有平台企业,提升资本运作和投融资能力。做实做大州文旅投、产投、数产公司。完成州国投公司aa信用评级,争取首期发行企业债10亿元。加强与央企、大型国企及武汉市属企业对接合作。(牵头单位:州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州国投集团、州高新投公司、州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八、支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牵头单位:州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烟草专卖局、州应急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十九、全力推进沪渝蓉高铁恩施段、巴张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利咸高速、姚家平水利枢纽工程、恩施民族体育运动中心、州中医医院、恩高宣快速通道、新机场快速通道、恩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恩施龙凤职业教育产业园等十大重点项目建设,以大项目支撑大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铁路办、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湖泊局、州文旅局、州国投集团、州卫健委、高新区管委会、州高新投公司、恩施市人民政府等)
六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争取一批省级改革事项在恩施先行先试。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审批改革,深化“评定分离”等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加快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先行区。(牵头单位:州营商办;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攻坚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坚持科研为生产力服务,加强主导产业科技攻关。探索基础研究“赛马制”改革,持续推进“揭榜制”项目。(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二、推广“知慧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三、大力实施“硒谷英才”计划,建成技能大师人才库,新设立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四、优化营商环境。线下实现“一窗综办”。新增“掌上办”高频事项100个、“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主题事项10个。优化涉企服务,加强纾困解难,推动用工、用地、用能、物流等要素成本下降。以政府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集中治理,全力打造“无证明地区”。(牵头单位:州营商办;责任单位:州政务局、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州商务局、恩施海关、州交通运输局、州司法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防止以罚代管、执法违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六、新增市场主体6.2万户,组织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七、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细化10个三级流域片区,设立负面清单,守牢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八、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争取实施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世行贷款项目。(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十九、开工建设清江流域腾龙洞段综合治理工程。做好郁江干流、唐崖河咸丰段、酉水来凤段、澧水鹤峰段等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州水利湖泊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城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守“三区三线”。(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二、认真落实河长制、林长制,保护好森林、水域、土壤、大气、野生动物、古树名木。(牵头单位:州水利湖泊局、州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三、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湖泊局、州统计局、州林业局、州农科院、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四、稳步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强碳汇项目谋划。(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五、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行“亩产论英雄”,着力治理过度包装,大力倡导“光盘行动”。(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六、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和gep核算。(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七、支持利川、来凤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八、建立健全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天然林停伐等生态补偿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湖泊局、州林业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十九、完成县级河流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园地、草地分等定级。(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州水利湖泊局、州林业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推进彩色森林建设“六大行动”,完成长岭岗、坪坝营彩色森林试点建设,启动大山顶、走马林场等彩色森林建设。(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一、推进质量强州战略。出台质量强州建设实施意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旅游康养、农产品加工、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争取实施一批省级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争创湖北精品5个,新注册商标3000件。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参与标准领跑者活动。争创“楚天杯”等质量奖。(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文旅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经信局、州住建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二、培育“恩施硒物”“恩施腊肉”“恩施山花蜜”“恩施大米”等特色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恩施硒茶”“恩施玉露”“利川红”“恩施土豆”“恩施黑猪”“恩施黄牛”等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硒资源中心、州畜牧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州林业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三、紧扣“三个示范、三个突破”,全力实施硒产品精深加工、页岩气开发利用、新型烟草产业、中医药精深加工、畜牧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一村一品 、城市片区开发、高端康养、高标准露营基地、传统美食特色街区等十个示范样板,以高水平示范推动资源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硒资源中心、州烟草专卖局、州卫健委、州畜牧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州文旅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四、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建成示范性义务教育教联体20个,新改扩建学校29所,建成42个学校图书馆(室)。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支持在恩高校加快发展,推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五、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发展,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建设州中心医院新区二期工程。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推进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中心医院、州教育局、州妇联、州残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六、推进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稳步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恩施段)建设,做好万里茶道申遗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灵秀湖北·四季村晚”等文化惠民活动。推进“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州文旅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投集团、州大数据中心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七、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社会保险参保达到312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恩施银保监分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八、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提升“三留守”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水平。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行公益性节地生态殡葬。(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残联、州妇联、州卫健委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十九、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开展关爱重点人群“敲门行动”,确保群众就医、用药需求。(牵头单位:州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林业局、州文旅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大自然灾害预防力度,强化森林防灭火基础工作,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恩施军分区、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水利湖泊局、州林业局、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经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旅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二、加强金融风险排查和处置。(牵头单位:州地方金融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文旅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牵头单位: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四、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扎实推进66个试点建设。(牵头单位: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五、完善“尖刀班”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基层治理。(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等,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六、因地制宜探索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发动和依靠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共同缔造平安和谐社会。(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州公安局、州信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情办好解决高寒地区教室冬季取暖、低山地区教室夏季降温问题;建成500个中小学足球场;新增婴幼儿托位4000个;定向培养大学生乡村医生100名;开展出生缺陷防治、两癌筛查、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建成巴东、建始、来凤的县城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及2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8个县市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中心和16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为3000名以上残疾人提供康复辅具和托养照护服务;筹集保障性房源1000套;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打造美丽农村路100公里,新增20个村通双车道等十件民生实事。(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等;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八、恩施401万各族人民将在今年迎来自治州四十周年华诞,我们将按照“隆重、热烈、务实、节俭、平安”的原则,办好庆祝活动,充分展示全州上下感恩奋进、团结拼搏的良好形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汇集起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牵头单位: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直各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十九、持之以恒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一00、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自身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在州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准政府工作政治方向。(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一0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作用,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优化政府职责体系,落实权力清单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确保职责在监督下履行、权力在监督下运行。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一0二、锤炼过硬作风。坚持和完善政府系统理论学习机制,办好“周末经济课堂”,不断提升抓经济工作的能力。注重在实践中磨砺,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继续推行三个工作法、四项落实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自身担当作为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一0三、守牢廉洁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规划审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治理,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带头过紧日子,树立清廉政府形象。(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