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义新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刹住歪风邪气,纠治顽瘴痼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大好局面来之不易。通过系统总结全面从严治党成果,2023年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红线”、标出了“行为禁区”,也传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党纪法规面前没有例外”的强烈信号。
如何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要着重把握好“三个关系”。
要把握好“紧箍咒”与“护身符”的关系,加深“权力是把双刃剑”的认识。
权力是把双刃剑,善于驾驭是福,驾驭失控则是祸。一些党员干部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不深,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擅权妄为,他们认为纪律规矩不过是“紧箍咒”,缺乏敬畏心理,最终跌入堕落的深渊。相反,对党规党纪能够熟练掌握,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用纪律这把利剑斩断一切违纪违法的念头,就能让纪律规矩成为自己的“护身符”,确保政治生命和人身安全。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恰似一场“及时雨”,是组织的关怀和良苦用心。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吃透条例精神,掌握六大纪律的核心要义,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背景、目的、意义等内在逻辑,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联系贯通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并善于从身边人、身边案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要把握好政治纪律与其他纪律的关系,明白“政治纪律是为官为政之本”的道理。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了28条政治纪律;《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要把维护政治纪律作为重点,在监督执纪问责时首先把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查清楚,以此警示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触犯了就要付出代价,从而带动党的其他纪律严肃起来,为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我们要时刻做一个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守纪律首先要严守政治纪律,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
要握好从严监督执纪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和改革进入深水区,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论调,甚至出现了“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怪论和顾虑。有的干部开始畏首畏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或少干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重而道远,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最需要的是勇气和担当。我们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于真正想干事的党员干部,要给予“容错空间”,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既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越需要坚强的纪律保障,让我们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