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供政策支持 -516棋牌

——州税务部门解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15 17:24 来源:恩施晚报 作者:王艳 曾艺 编辑:郑晓涵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曾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促进残疾人公平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自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恩施州税务部门密切与地方残联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渠道,深入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和营商环境,激励用人单位积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为推进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了应有之力。

1.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它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专项资金。

2.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用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吸纳残疾人就业,使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保障金,让社会各用人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和谐。

缴纳保障金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3.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4.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主要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5.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保障金的征收对象包括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6.残疾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7.湖北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应当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8.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符合哪些要求?

《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9.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有何特殊规定?

《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

10.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就业人数?

《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应当计入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11.保障金如何计算缴纳?

《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按月(季)申报缴纳保障金的,将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折算为月(季)平均工资计算缴纳,即:

保障金月(季)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月(季)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1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 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1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平均工资执行口径: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社会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最新近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准。

14.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

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指标解释为准。

15.保障金目前有哪些优惠政策?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中公告如下:(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底。

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的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由残疾人联合会对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进行审核,审核之后数据将传递至税务部门。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如对审核后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存在疑问,应与当地残联联系。

责任编辑: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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