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75例 -516棋牌

发布时间:2023-07-26 06:40 来源:恩施晚报 作者:田茂清 谢天 编辑:刘艳

恩施晚报讯(通讯员田茂清 谢天)7月17日,利川市开展简化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手续先行试点。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75例。

非公证继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指的是,继承人不需要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继承权公证书,即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行为。如今,不动产继承公证不再是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强制性要求,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需求逐年增加。

按照《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定,遗产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些人都是原《登记规范》中规定的“所有继承人”,也就导致了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有继承人均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在一些继承人之间关系并不融洽的情况下,申请人难以获取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相关材料,导致登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历史原因,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五花八门,进一步增加了登记人员辨别真伪的难度。

非公证继承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以来推行的一项惠民举措。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办理,可以为群众节省相关费用,降低时间成本。但这项业务专业性强,程序较为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利川市确定了较为规范的收件清单和办理程序,以便更好地开展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业务。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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