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蒋杨艳 见习记者田华)“以前预算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专员,不仅单位不好监管,而且每个人咨询我们要反复介绍,工作量很大。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后,我们的压力减轻好多。”近日,鹤峰县政府采购办负责人介绍。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3月,鹤峰县财政局联合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谋划政府采购专员制度改革方案,以“减少环节 强化监管”为目标,要求各预算单位配备一名政府采购专员,做优“贵人服务”品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次改革主要目的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延伸政府采购监管触角,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系统。”鹤峰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鹤峰县财政局联合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加强专员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定期综合考察,杜绝出现“业务衔接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我们建立了‘谁采购、谁负责’工作机制,责任到人,全力打造一套健康、长效的监管机制。”鹤峰县财政局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政府采购专员一旦固定便不能随便调整,若需调整,必须向财政部门报备。
目前,鹤峰县财政局变更系统,建立政府采购专员线上备案,各单位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报备,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采购专员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为政府采购的“明白人”,在单位采购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此外,采购专员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以前,政策变化大,工作人员流动性也大,制度无法很好延续。现在,采购专员专人专责,减少了项目备案审批环节,大家能及时了解掌握政策。”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
政府采购专员制度实施以来,减少了政府采购项目经办人到财政部门咨询了解政策法规流程的时间,厘清了各主体的权责边界,对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91家预算单位设立政府采购专员,充分发挥采购专员在单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协调、联络、把关和监督作用,为政府采购工作筑起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