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卢屿祺)为进一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6月6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河湖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联席会,学习《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协同推动“河湖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随着河湖长履职触角从水域向陆域逐步延伸,河湖治理已扩展到流域综合治理,河湖长制工作也有了新的更高要求。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清江是建始县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的主干线。检察机关和河湖长制办公室将紧紧围绕实现“安全清江、生态清江、文化清江、发展清江”治理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推动河湖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建立清江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基地。在清江沿岸合理选址,设置增殖放流点、补植复绿点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进行科学管理维护,打造集生态修复宣传和警示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修复基地,进一步擦亮“诗画清江”品牌。
开展联合巡查。依托“河湖长 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清江为主线,对全县流域开展定期联合巡查,并就巡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联合监督,凝聚保护合力,共同助推流域综合治理。
合作开展“数字清江”管理工作。积极将“数字水利”和“数字检察”结合,整合数据资源条件,以清江流域为对象,应用遥感、数据收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实时监控系统、水文监测系统、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高科技手段,构建数据监督模型,实时掌握清江流域的资源、环境等管理保护情况。针对水资源、水环境、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研判并联合督促整改。
此次联席会通过常态化的沟通配合、信息共享,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合力,构建起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推动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