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面对高利诱惑 -516棋牌

——湖南湘西州非法集资系列案

发布时间:2020-05-27 10:14 来源:恩施日报 编辑:刘艳
湖南湘西州非法集资系列案

1998年,湖南湘西个别企业为解决资金困难,采取极为隐蔽的方式,以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回报率,向单位内部职工和利益关联者进行民间融资。

后来,这些融资活动由当初范围小、回报率较低的民间融资行为,逐渐演变为集资企业参与者日渐增多、回报率持续攀升的非法集资行为。

【案情回顾】

2008年初,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矿产品市场价格持续走低,部分企业开始陷入经营困境,出现资金紧张。2008年8月中旬,几家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资金链出现断裂,相继宣布延期兑付集资户本金和暂停付息。9月4日,部分非法集资企业不能按时兑现到期本息,引发了集资人员围堵街道、铁路的群体性事件,湘西州非法集资问题爆发。9月25日,部分上访者再次冲击州政府、堵塞铁路,并引发了闲杂人员打砸抢。

根据登记确认,湘西州非法集资企业达50家,集资金额93.56亿元,参与人数7.19万人,涉及湖南省14个市(州)和湖北、贵州、重庆等周边省市。其中,重大非法集资企业20户,集资金额86.42亿元,以息抵本后金额57.15亿元,参与人数6.17万人。如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某自2004年11月至案发,共向1.65万人集资24.09亿元,造成集资户损失6.14亿元。金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某自2005年7月至2008年9月,共向5774人集资8.84亿元,造成散户损失2.26亿元。新世纪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徐某等自2007年1月起至案发,共享1.14万人集资4亿多元,造成集资户损失2.52亿元。

【作案手段】

以项目开发为名吸引公众参与集资。该案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最初大多是通过挂靠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利用项目开发或以项目开发为名集资赚取“第一桶金”,继而成立公司开展更大规模的集资活动。

不断成立新的公司扩大集资规模。一些涉案企业为扩大集资规模,利用集资款不断投资成立新的公司,甚至设立专门集资公司。

用集资款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虚构公司实力。一些集资企业为彰显实力,在集资获取一定资金的情况下,即运用集资款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为进一步开展集资活动奠定基础。2008年4月,曾某用收取的集资款出资,将三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819万元变更为6189万元。

不计后果提高集资利息诱惑群众。为套牢集资群众,吸引更多集资款,加之集资企业增多的“竞争压力”,各企业逐年提高集资利息。

各种奖励鼓动工作人员充当集资中介。为提高工作人员和一般集资户充当中介的积极性,集资企业出台多种奖励政策。

不惜成本夸大宣传骗取集资户信任。为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集资企业极尽夸张,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不惜血本。如三馆公司共耗资982万元,通过媒体虚假宣传公司开发项目多、房地产销售好;邀请明星参加公司周年庆典、开展情系民工等活动,提升公司影响力;花钱为公司及总裁曾某个人换取“湖南商业地产十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中国企业十大杰出人物”等荣誉。

后集资款归还前集资款维系资金链。由于集资利息逐步飙升,而经营亏损严重,集资企业只能通过后集资款归还前集资款及支付利息,勉强维持资金链,直至无法维系而断裂,案发时大多涉案企业资不抵债。

【风险警示】

理性面对高利诱惑。非法集资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其之所以能够滋长蔓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不法企业以高额回报诱骗群众参与,二是群众对非法集资性质认识不足、投机暴富心态作祟。因此,面对高利诱惑,公众要摆正心态,理性分析。如在本案中,集资企业不断提高集资利息,最高时达到了月息25%,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知道,即使企业经营良好,其利润也根本不可能维持利息支出。

摒弃从众心理。本案参与集资人员达7.19万人,其中湘西州首府参与人数达6.17万人,2008年吉首市人口仅20多万,如果按照每户家庭3口人计算,约90%的家庭参与了非法集资。不少人参与集资的原因是看到其他人参与并且获得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加入,甚至借钱参与。这是盲目的从众心理,既没有考察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代价惨重。

(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提供)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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